• 2011-12-28

    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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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起有那么一天,你睡着了,孩子一般,呼吸很轻,很安静。
    我看着你,肆无忌惮的看着你,靠近你,你呼出的每一口气息,我都贪婪的吸进肺叶。
    那是夏天,外面很嘈杂,一切都很遥远,我就那么静静的沉醉于你的呼吸之间,心里想着这就是同呼吸吧,人是可以以二氧化碳为生的,只要有爱情。



      冬天来了,在这个一个人的城市里。生活褪去了曾有的颜色,暂时宁静,让人习惯于沉醉在这片死一般的冬日里。

    许久没有动笔的我习惯适时地一层层的剥开自己的心。
    用文字,用声音,用所有能解剖自我的方式。这样阳光才能驱散所有角落中的阴霾,让死气沉沉的我活跃起来。
    其实一个人失去的总是微不足道,余下的林林总总一直会提醒着你着你,以不同的方式,告诉你你余下的比失去的多。
    所以,你并不孤独,正是这样的失去,才让你看清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冬天的我总是犯懒,甚少动脑,也许头脑简单与四肢发达是一母同胞吧。每周约了游泳,确实提振心情。
    运动的时候整个人处于放空,纷乱的思绪得到些许解放,连带着充血的头脑也清醒了许多。
    闲暇时还是习惯了翻出老电影看,借机温习了些许故事。千寻,阿司匹林。
    我发现很多故事的情节都差不多模糊掉了,不过能让我共鸣的那些东西还是能轻易的打开心底的闸门。
    《千与千寻》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个角色是无脸男,它从头到脚藏在影子里,脸带白色面具。它不善言辞,只会“嗯,啊”作答。 
    无脸男,这个戴着面具的影子,它的真名叫孤独。 
    孤独,物质解决不了,别人的陪伴也无法根除,单纯的追求物质,想用制造热闹的方式来杀掉渴望,想用陪伴消灭寂寞,“拉一个人陪我不寂寞”的想法,这一切都是逃避,让孤独像一个恶性的肿瘤一样肆意膨胀,吞吃掉周围的所有温度,最后毁掉一切,同归于尽。
    你越跑,孤独越在后面紧追不舍,你撒腿狂奔,却还听得见身后的黑影在哀嚎着,如影随形:“别走!别离开我!我好孤独!” 
    那张没有表情的白色面具之下,是你我的脸;那个黑影是你,也是我。 
    最终名叫孤独的无脸男被千寻留在了列车另一个尽头。
    或许只有直面,才能与孤独更好地相处吧。想要摆脱孤独可能需要更多一点勇气,更多一点耐心。这样的与它平静的一路走去,才能真正的摆脱掉它。 
    我想我缺少的,确实是勇气与耐心罢。


    最近翻来覆去的思考了两个词儿:“相濡以沫”和“相忘于江湖”。
    以前我是不喜欢“相濡以沫”的,我更喜欢“相忘于江湖”。
    “相濡以沫”或许令人感动,但它从来不是生活的常态。
    生活始终是一种如流水般的状态,它繁茂,就会凋零,它生长,就会枯死,它萌芽,就会干涸。
    如果生活一直处于虚幻的“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总有一天要从天而降。
    “相忘于江湖”需要的是一颗学会“放下”的心。
    能够放开,能够忘记,也是一种幸福。

    也许我们曾经深深地爱过。于是在一起的时候,把朝朝暮暮当作天长地久,把缱绻一时当作被爱一世,于是承诺。可惜年少时期的情感华美脆弱如琉璃,粉碎是宿命。
    然后一切消失了,然后我们终于明白,所谓永远即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人与人的关系又是是多么微妙又脆弱。
    始终觉得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这一生最终的归宿也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没人知道最后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谁的手,和谁把这一生的细水长流看透。
    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大约最后没有实现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都有各自的归宿。
    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我深深埋藏,藏到回忆的触角无法企及的地方。
    只是,只是为什么在某个落雨的黄昏,在某个酒醉的夜里,习惯性的掏出电话,看着那个永远不会主动拨出的号码。任回忆隐隐地在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

    现在,回头想想年少时候青涩的情感,其实与爱无关,或许爱情,当日并不存在,只因为有了回忆的浓妆艳抹,爱才以情窦初开的美丽面目示人。
    过去。那是曾经以为的“相濡以沫”吗?
    世间也许只有两种可以称之为遗憾的事,一种是想要的东西得不到,另一种即是,得到。



    在我弯腰细闻花店玫瑰的时候,请你背对着我,消失于人海吧。
    时间越久越懒得动笔,本命年将过,一切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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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8-03

    越来越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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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次提笔已有这么久,确是我懒惰,想做的事情很多,真正可以利用的时间却是越来越少。
    我所钟爱的夏天终于来了,却不曾重复固有的酷热,却依然让我爱不释手。在这个江边之城消暑别有风味,它有着宜人的温度和清爽的的节拍,与众不同。
    五年前的这个时候,你在做什么?
    大约是有人经历离别,有人毕业,有人出国,有人分手,有人刚刚工作满一年。
    而我,刚好迈入那个让我又爱又恨,留下了几多思念的地方。 


    你有去看过电影版的《武林外传》吗?
    五年前,有一部叫《武林外传》的电视剧红遍了荧屏内外。
    很多人翻来覆去的重播那八十回的悲欢离合,却不知道这部电视剧的英文名字是My Own Swordsman。
    我没有去看《武林外传》电影版,也没有去看同期热播的《将爱》。
    我觉得它们都硬把你拖入回忆,把固属于每个人的过去生硬的重播,生生让你体验什么是“物是人非”。
    你去看了吗?去看这部电影的你,当年在看那部电视剧时是什么样的年纪呢?
    关于那部剧集的一切我都已想不起,却牢牢地记住了《将爱情进行到底》这个名字。
    关于那个夏天,在我的记忆里有很湿润的风,有决堤的洪水,有小虎队球星卡,有Titanic上迪卡普里奥和温丝莱特的悲情之爱,有很多属于我自己个人的印记。
    这都是十二年前的故事了,一晃十二年过去后,一切都已不再。 

    听几个朋友说起看将爱时,电影院里很多人边看边哭,我不清楚那是哭自己逝去的青春回忆,还是确实被电影所感动。
    我猜,后者的概率肯定要小得多,事关自我的回忆,总是会显得更美一些。
    回忆这个东西最是做不得准,它总是狡猾的涂脂抹粉,矫饰粉刷。 
    十二年前,你在干嘛?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的青涩年纪吗?
    也许那时,你要酝酿许久情绪,辗转反复N个夜晚,才能鼓起勇气说出一句“喜欢你”。
    十二年后,在经历过了升学、毕业、工作的折磨后,你还敢不敢对别人说这三个字? 
    是年少轻狂青春懵懂时的誓言珍贵,还是历经世事后的承诺更值得珍惜? 
    这个问题,我没能找到答案。 

    最好的时光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明知道所有关于回忆的续集都不会好,明知道它们就像刚刚吃掉的娃娃头雪糕一样,都已不复记忆里的甜美。
    可是,人还是会屈从于回忆的力量,更多的是想重温梦,想再回味下儿时的感觉吧。
    《变形金刚》,《蓝精灵》它们所代表的都是过去的浮光掠影,早已不复旧时的单纯。
    散落在天涯的人,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再见,你们都还好吗?
    很多时候,我们的思念,只是因为固执的想知道你们过的好不好,有没有遇到更懂你的人,这已足够。






    我不知道,爱情会不会再来,但我知道主角多半不会是同一个。
    莉香离开前去了完治的小学,看到完治刻下的名字,把自己的名字和他的刻在了一起。
    这是告别,代表时光已被镌刻下,不再流走。 
    关于彼此的回忆就是镌刻下的时光,只属于彼此。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
    区别在于,继续走下去,可以因为很多种"因为";而不能再走下去的“不能”只有一个,因为不够深爱。
    我固执的没有去看《将爱》和《武林》。
    它们在我自己的时光里已经定格,不会再有续集。 
    生活还要继续,但是关于回忆,已不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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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5-17

    突然夏天就来了,但是呢?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新约·哥林多前书》

     

     

     

     

     


    屈指算来到这里有八个月了,但还是没有习惯这里的饮食与气候,身体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小抗议,幸好不大严重。

    习惯了朝八晚五的生活,有种提前退休,土埋半截的惺惺之感。

    希望能早日习惯,不然就真的要再来一次了。

     

    病中微恙,清醒许多。

    突然夏天要来了,突然就和某些人有了交集,突然又疯狂地爱上某一首曲子了。

    突然回忆起那个被自己狠狠浪费过的夏天,散伙饭上没有抱头痛哭,有的只是那个夏天愿意陪伴在身边的人。

    然后的然后,学会了用虚伪的强硬武装自己,还是会想,我们到底是错过了多少,才能明白很多人已经不在身边。

    而又要用怎样的节奏生活,才能有勇气重新开始,即日起程。

     

     

    幼时天真地以为梦想都能一个个实现,读书的时候更觉得朋友永远会伴在身边,相遇的时候还相信他永远不会离开,可是,那然后呢?

    是不是对自己说永远不忘的东西,最后却在时间的流逝里慢慢地忘记了,还是说想要忘记,却怎么也忘不掉?

    不知道为什么去想那乱七八糟的人和事,这个时候“奇怪的记忆力”也爱莫能助。

    甚至想不起当初那么疯狂热烈的曾经是个什么模样,到最后也说不出那些曾经的原因。

     

     

    忆起旧日,总觉得那时才是最美,朋友都陪在身边,桌上堆积着有着做不完的练习册,窗外静止的树和头顶吱吱呀呀的电风扇,酷暑在外,毒辣的日头炙烤着大地,一切还充满着希望。

    我知道这些回忆都有太多的自我矫饰,做不得准,但还是会想,病入膏肓。

     


    嘿,还记得吗,曾经说好要大学毕业之前要一起旅行的,

    嘿,还记得曾经说好不管在什么地方,都绝不能断开联系,

    嘿,说好要一起实现的梦想你还记得吗,曾经说要一起开的小店你忘记了没有。

    嘿,曾经我们都是那么相信,我们都是那么愿意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还是可以互相陪伴的。

     



    你好,时光,再见,旧时光。

    回不去的就把它放在心底吧,也许旅行的意义也好也许生活的意义也罢,就是遇见,然后再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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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4-18

    愿你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L先生。

    今天是第一天,也是过去二十四年的最后一天。

    本来刻意把各个TM的日期改过,不过零点的信息还是提醒了我,正式的步入人生的第二十五个年头。

    太阳依旧毫不吝啬它的胸怀拥抱着这个世界,虽然热情,却也射不穿厚厚的云层,死气沉沉.......

    这个中国最大的边境城市又一次迎来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一天。

     

     

    随着年龄渐长,经历的世事渐多,对生活的感受越来越深。

    总觉生而为人有太多的无奈,也有太多去追求的东西,总是把自己放入忙碌的追寻之中,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

    曾经不止一次迷茫着自己的生活,慢慢的我学会了满足,满足于一点点让我欣慰的感动。

    忽然我发现我的生活是如此的安逸却又幸运,总是轻易得到我想要的生活,却又总是轻易的失去。

    走过的很多人都给予过各种不同的帮助与关心,让我慢慢的成长。

    感谢他们,让我学会如何去爱。

    感谢命运,对我如此的眷顾。

     

    心里住着一个长不大的小孩,一个垂死的老人,一个情敌,残疾人,骗子,一个胆小鬼,胖子,自卑者,流浪的歌手,奸商,还有许多无业的游民。

    L先生,你用你总是温暖的双手,拥抱了我心里的这群朋友......

    谢谢你二十四年来的照顾。

    第二十五年到来了,愿你一切都好,只缺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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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3-21

    tiny wings

    写这篇东西完全和这个题目没有关系,它是我最近玩的一个游戏,以此命名只是为了给它一个名分,一个交代,仅此而已。

    其实我最怕大半夜写东西。一个人夜深人静,裹在绵软的被子里,听着那些浅斟低唱的音乐,自然而然会想起种种。

    这个时候,容易情感混乱,写些有的没的,写些小伤怀、小感动,日后看了难免想要撞墙。

    很多东西,告诉自己不去碰,不去碰,慢慢就不再记得要去碰它了。

    重复而又规律的生活总是我喜欢并想要坚持下去的,就类似于每天的健身计划,它给予我的,不仅是肌肉,更多的是一种安全感。

    自己一直看起来这么快乐的原因也许就是因为自己奇怪的记忆力,也可能更多的来自于规律所带来的安全感。


    夜深人不静,我十分无趣的翻了几十多页自己的围脖儿,好死不活的删了一些根源已删除的、裸露的、没什么内容的围脖儿。

    却也不过删了十几二十条,从来都觉得自己废话多,但留念也好碎碎念也好个人理论也好,却也舍不得删;于是也就自然而然的觉得它们其实都还算是有意义,都有着各自存在的理由,都伴着我反省未来,悼念现在,遗忘过去。 

    听过这么一个故事,地球迄今为止只有70亿年的寿命,以蝼蚁生命的认知,永远体会不到人的生活意义。

    有个生物学家,研究蚂蚁的大脑和神经元,其实就是想知道为什么蚂蚁只知道工作,不知道为自己谋划,为什么不偷懒,总是那么勤劳。

    后来研究结果出来了,科学家却自杀了。

    看他的遗书,才知道他终于发现了真相。

    其实人类的生活,不过就是蚂蚁生活的放大。

    虽然我们智商高,但是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制造忙碌,去忙碌,累了,休息,然后再去忙碌。

    人生,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忙碌找一个遥远的目标,让人向着目标去前进。

     

     

    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的内心并不是真正的强大,所以只能不断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醒自己,要坚强要坚强。内心真正强大的人是不会这样的。

    跑步机上用超大的音量听节奏感强的音乐,日复一日的健身,长跑,衣服反复的湿了又湿,干了又干,释放,睡觉。

    我的痛苦,很多人明白,却不能体味。

     

    2010年,刘若英出了新专辑,在上海开演唱会。

    专辑的名字叫《在一起》,可是她依然独自一人。

    站在舞台中间,很用力的唱:“当人活成了一株仙人掌,掌心的泪还是滚烫。”

    据说这是她心爱的句子,告别了栀子花的芬芳,长出一根根的刺,提醒自己可以像仙人掌那样勇敢,却还是会为爱情掉眼泪。 

    记者问她:“如果可以,想对十五岁的自己说什么。”她想了想,说出了一句歌词,“这些年我还可以,至少都对得起自己。”

    这句话没有眼泪,没有励志,没有情感纠结,没有亲亲我我,就像这些年的经历放在脸上渐渐沉默于心底。

    她只是唱歌,用歌词来回答别人的好奇,关于自己的话反而越来越少。

    从十五岁开始,她一直希望自己嫁出去。

    她说想回到家里,有个人走过来抱抱,说声辛苦了。

    她从前一直担心自己很穷,不红。

    而现在只关心朋友与健康。 

    这,也是我现在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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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2-02

    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听过这么一种说法,人生就是一个不停放弃的过程:放弃童年的无忧,成全长大的成功;放弃青春的美丽,换取成熟的智慧;放弃爱情的甜蜜,换取家庭的安稳。

    接受与否,有时我们并无从选择,就像很多时候自己的心情,并不能完全由自己来掌控。

    喜欢一个人是忐忑的,会猜对方喜欢的是什么,很想跟着他的节奏一起行动。

    每一个交汇点都是欣喜的:看他喜欢的一本书,听他喜欢的音乐,用他喜欢的香水,戴他最喜欢牌子的首饰或者连和他同是一个血型,都以为冥冥中早已注定。

    他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甚至连他打喷嚏的声音都带着一点傻乎乎的可爱。

    他的每一次注视都会让人心跳加速。

    每一次偶然的相遇都会手足无措。

    这种说法本身就带着一种莫名其妙。

    一个人自我矛盾,内心辗转,反复纠结。

    一个人胡思乱想。

     

    暗恋是卑微的,也不排除最终排除万难获得胜利的例子。

    曾闲的无聊,完整的翻完一个强大的tianyaer七年锲而不舍,死缠烂打追求一个心仪的男生的帖子。

    倘若你怀着同样舍生取义的壮烈,勇往直前,当然最终也可能获得对方的认可。

    不过对我这样的凡夫俗子来说,还是老老实实的自生自灭好了。

     

     
    爱情的最终结果不外两种:一是分手;二是结婚。

    分手的理由若干 ,如若愿意继续相信他还爱你的,那便有了不得已的一百种理由。

    这个疯狂的世界还有什么不得已不能在一起的理由?

    要分手,说到底就是不爱了,不够爱了。

    所以别相信那些见不得人的不得已,理由,不过都是避免尴尬,有时候是避免对方尴尬,有时候是避免自己尴尬,让这句号画得看似圆满一点。

    事到如此,一声嗤笑,便当这是一场玩笑,自诩也应开得起。 

    相信在分手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解脱的毕竟是少数。

    大多数的情况是,要么你爱他,他不爱了;要么他还爱你,你已经不爱了。

    在一起的时候说“我爱你!”,分手了成为朋友说“最近怎么样?”

    说不定还要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笑逐颜开,新欢在侧,还有甚者发一喜帖,告诉你,他要结婚了。

    分手了最后不过就是一别永远,阳关道,独木桥,各不相干。

    干净利落地开始各自的新生活,不要问原因,他要走,已经成定局。

     

     

    重新开始,很多恋人分开以后都不同程度的有这样的期待。

    有的时候觉得爱情像一本书,怎么能够在放弃了或者看了N年之后,再重新拾起来看?那接续的故事,怕是早已变了味道。

    或者可以给自己一些这样那样的理由,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才知道最初的可贵,但在缺失对方的那些岁月里,要拿什么去填补大段大段的空白,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没有什么菜热了再吃的第二次还能保持色香味俱全。

    不是什么错都可以改正并以大团圆结束的,不要试图去相信并验证存在痴心数年如一日的人。

    还在等,那可能只是没有遇到更好的。

    既然当初决定了分手,那又何苦来抓这一抹并不存在的余温。

    一直很讨厌“保重”这两个字,总觉得像一杯温吞水,寡淡中透着虚伪。

    不过在感情这种事情里,作为结束语最好不过,为人,为己。

    说到这里,原谅我说了半天,都没说明白爱情是什么东西,它不是个东西,确实不是个东西。

     

     

     

     

     

     

     


    快过年了,有点厌倦了缠绵悱恻,凄凄艾艾的你浓我浓,还是习惯性的写几句来做纪念吧。

    过去的一年里,或许经历了一些事,有值得纪念的,也有不如意的。

    但是,我相信,无论怎样的经历,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内心的历练。

    始终觉得一个人内心的成长,才是他真正强大起来的动力所在。

    在这个过程里我看到了现实的无奈,也更加懂得认清自己。

    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的人,才是内心强大的人,我还做不到,我内心有着各种各样的迷惑与不解,我想,这些东西时间终会给我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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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1-14

    不知所云



    突然发现,我好久没有更新日志了,不是没心情就是太累,或许是自己不想让自己闲暇下来。

    工作了,时间真的不再属于自己。

     



    很多人小时候的理想要么是作家要么是画家,期待有一天自己的作品能够让人熟知,出现在一本本印刷品里,能被不同的人翻阅讨论。

    渴望别人能看到自己的东西,自己能够被冠以某某家的称号。

    以前有一种叫日记的东西可以让热爱文字抒情的人写的如痴如醉,生生造出一个自己的世界。

    虽然大部分日记回头看来是可笑的,又傻又做作,充满没有必要的抒情和感慨。

    这也很好理解为什么会有很多人根本不想看自己的日记,不肯面对那个曾经幼稚可笑的自己。

    后来有了网络,大家开始乐此不疲地大玩文字游戏,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面尽情书写,从生活琐事到高谈阔论,从情感纠葛到无病呻吟。

    日记就被大多数人淘汰了,毕竟自己建造的世界没人参观是件遗憾的事。

    现在又有了微博,更是话痨的天堂,喋喋不休人士的乐土。

    人们的表达欲,炫耀欲从来没有被勾起的如此旺盛和不知疲倦。

    刚刚sina微博提醒我,‘你关注的人已经有20分钟没有说话了,去关注更多有趣的人吧’。

    这个世界已经忍受不了20分钟的安静,一个多么空虚和害怕寂寞的世界。 

    曾经我也写过一些自以为是的文字,或许现在写的也是。

    也羡慕别人生活在别处的世界,总是会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可以写,有那么多深沉复杂的感慨可以抒发,有那么多充沛的感情可以表露,总会有那么多logo牌子可以炫耀,而我总是在冥思苦想之后,悻悻地点击右上角那个红叉。

    有些东西,我还是更喜欢自斟自酌。 

     


    一个人总是又从众又离群。

    小时候和小朋友们一起上学,是大人安排的。

    自己放学回家,是因为不认识其他的小朋友。

    后来我留寸头而不是梳辫子,是因为所有人都这样做。

    学厌恶的工科而不是喜欢的心理学,是因为搞心理学的太难就业。

    一个人总是又从众又离群。奇怪的是,一个人总是又追求从众又追求离群。

    把自己放在人群中的好处是安全,孤独感是离群索居的代价,对这种代价的补偿是个体的独立性,个性站在庸俗的对立面上。

    但事实上,你可能得到的结果远比这复杂得多。

    一个人总是又追求从众又追求离群。

    但不幸的是,今天的多数者可能是明天的弱势,拥抱唯一的最终结果可能是流俗。

    弹指之间有六十个刹那,一个刹那里有九百次生灭。

    悉达多说,事物的每一个刹那都是又生又死的。

    节日喧嚣热闹的背后,另一种实质是又一年生命的死去。

    不过它还是又热闹又孤独,就如同那只又生又死的猫。

    其实我总是又想从众,又企图离群,我总是希望保有一致,又渴求与众不同。

    为了脱离孤独,一个人会走进闹市之中,而后发现这个菜市场无法满足他,因而从热闹中蜕出另一种更为明智的孤独,渐渐地又和许多人的这种孤独重新汇聚成新的闹市,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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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2-12

    最好的时光

    屈指数来,工作也有廿月余,期间因一场大病修养许久。

    很多人因一场重病学会看懂人生,心性大变。

    我想我还是过于年轻,不能一夜苍老。

    但多少有所沉淀,我并没有拒绝成长,也从未觉得总是年轻很好。

    生活的实质无外于从一种状态流动到另一种,没有什么事是不会改变的。

    昨日许久不曾联络的初中同桌说起她的一些日常琐碎,无外乎人际关系的鸡毛蒜皮,我想我也已经能很淡然的看待其中的关系,并给她一些无关痛痒的建议。

    这样的事在一年前的我或许是无法设想的吧。

    而现在我在这里,有着新的生活,新的计划,新的心态。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

    很多没见过的人与事,都已见过;很多难忘的事都已开始模糊。

    有些时候还是感谢自己并不让人喜欢的“奇怪的记忆力”,至少它一直站在我这边给我帮助,让我懂得放下的重要,轻装上路,从未背负太多。

     

     



    我有一件耿耿于怀的事情。

    在读小学的时候,数学课堂上,在老式的木头桌肚里偷偷看一本机器猫的漫画书入神,书被没收了。

    当年的女老师对我说,等学期末了,让我去找她把书领回来。

    我用类似临近期末放榜的心情度过了一个闷热的夏天,在放暑假的前一天鼓起极大的勇气去到她的办公室,结果她忘记了这回事。

    自然,那本书也就从此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那是我小学三四年纪的事情。    

    如今我还能记得,小学阴暗低矮的教室,放学后大家一起依依呀呀练校歌的调调。

    学校里高的那么高的柳树早已伐倒,那时候上课的老师们也已无从寻觅。

    留驻的只有共同经历的时光,不复的确是当初的少年。 

    当年就是那个我希望哗啦啦快点过去的当年,变成今天的当年。然后就一下子变成了现在。 

    现在,经历了现实的磨砺的现在。

    从单纯的相信黑白分明,也到了确实理解现实中明明暗暗存在各种潜规则的现在。    

     

    前一阵子回到旧家翻找杂物,发现很多小时候读过的故事远比现在看得到的书好的太多。

    在那本足有三个手掌那么厚的童话书里面,挥之不去的是三个故事,一个是银蹄山羊,一个是麦菲阿姨,一个是宝石花。 

    病中闲暇,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挥霍,把nanny mcphe第二部翻来看了遍。  

    里面那个我忘记了名字的老太太,从遇见mcphe时候开始,就知道这个走过她童年的老太太来了又会走,从“不希望有但是需要有”,到“希望留下又不需要有”的过程,正是每个人渐渐告别过去自己的过程。

    小时候,多少次觉得自己长大了多好啊,自己有工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吃多少西瓜就吃多少西瓜,那样多好啊。

    而现在我倒是很怕有那么一天会离开爱我的,我爱的人。

    我想把美好的都放在你的手里,可现实又那么的龌龊无奈。

    最好的时光在拥有的时候太弱智也太小,不懂得珍惜,等到珍惜了却又要再见。

     

     




    想想总是需要一些事情来打发漫漫时日。更何况这是我以前喜欢做的。

    但最后的最后还是从gym归来后坠入安宁的黑甜乡,一夜无梦。

    公务员的生活比想象中的要简单许多,远不如外人眼中的那么多名堂。

    不过正是在这种有些过分的安静中,我希望能将性格中的浮躁慢慢沉淀掉,也许才能更容易看清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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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10-02

    留在我身边


    mp3;http://chempharbiz.net/xici/frpic/soba-ni-iru-ne.mp3

     

     

    许久没有提笔,但我想我还不算是个过于懒散的人。

    有些故事我还是想把它独占,并不愿意与任何人分享它。

     

    这个慵懒仓促的夏天,没有了暑假,没有了炎炎夏日的蝉鸣,就这样过去了。

    七月,八月,九月。闲散而富于意义。

    有过激情,有过平淡。有过微薄的风吹过头发,有过清亮的海水流过趾间。

    深刻而平淡的看着季节的变换,却又在秋风渐起的时候回味盛夏的炙热。

    就像恋人会在忘记争吵的同时,也一并忘记了在一起的快乐。

    天空有时候蔚蓝深邃,有时候星光斑驳,一如那双深邃的眼眸。

    而我的记忆,总是停留在那些失眠的夏夜,还有衣角残留的香味。

    就是这样的突然感受到天气变凉了。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提起这青黄不接的年岁。

    新鲜感渐渐褪去,不经意间到来的各种压力,与人的沟通逐渐困难,都让人失去交流的能力。

    迁徙的候鸟也有固定的线路,却不像人心的百转千回。

     

     

    岁月流失在现在,而未来依旧无所适从,并不曾真正的到来过。

     

     

     

     

     

    没有特别喜欢吃橙子,每到橙子上市的时节,不会特意去买,家人买了会吃一点。

    差不多这些就是橙子对于我的意义,可有可无。

    或许生活中有些东西,突然间消失了,你也完全不会发觉,因为它原本就对于你并没有很强的存在感,很少存在于你的生活中,缺乏一种固定的意象让你去记住它。

    几颗橙子搁在果盘里有些日子,眼看着鹅黄滋润的表皮开始变得干瘪起来。

     

    下午的电视一直在放老歌,边听边收拾自己的行李。

    偶尔歇下的时候把橙子拿起来把玩。

    小刀用刀石磨了磨,很锋利,一刀下去,满屋的橙香……

    一小撮并不能轮上年龄的普洱,两片并不新鲜的柠檬片。

    本不喝发酵的熟茶,所做的许多举动,也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始终觉得某些饮料的意义并不在于喝下去的味道,只是在于调制的过程。

    蒸腾的水汽,馨香馥郁的味道,上下翻飞的茶叶,那些才是它能带来的享受与满足感。 

     

     

     

    有时候无意间的发现习惯被改变,然后会刻意去寻回以前的某些点滴片段。

    好比开始在采购食物的时候,刻意买一包柠檬片和一罐苏打水。

    好比在网上闲逛的时候,刻意开始注意某些消息。

    很少去音像店买CD,很少去咖啡店喝咖啡。

    并不是不喜欢,只是缺少心情。

     

     

     

     

    人总会被打上各种标签,无论你愿不愿意:男性,单身,公务员,东北人,工科男,…… 有些揭露一些事实,有些引起一些误解。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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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8-28

    我一贱你就笑

     

    偶然觉得这一阵子一直都很贱。

    你说的很多话。我一直都还记得。

    有些事以温暖而美好的姿态定格了,停留在我的记忆里。

     

     

    培训伊始,剪短了头发,鬓角,还有胡子。

    想到削发明志四个字,以及蓄须明志的做法,觉得有趣。

    不同的是蓄须尚存雄心与希冀,削发大抵是大彻大悟参透之后,如近日的天气一般凉薄的心绪吧。

     

    曾经在最后的假期里恹恹欲睡,外面是毒辣的日头,我哪里也不想去,在家里也闷得发慌。

    我听音乐刷豆瓣健身吃东西看电影打发时间,我想夏天还有那么久呢,我怕是要很久都可以享受这惬意的酷暑了。

    那些有的没的,计划的没计划的,想的起来的想不起来的事儿,终于有时间做了。

     

     

    在臆想的世界里,我想象自己一个人去海边旅游,顶着风浪在岸边看潮水的涨落,海浪打湿我的脚趾,对我而言,那是夏天最完美的享受。

    等我真的来到海边,待了一个多月,却打不起去沙滩的兴致了,这大抵就是现实与梦想的区别吧。

    人生啊,就是在“想中五百万与懒得去买彩票”之间反复折腾。

    最近的生活好的让人蛋疼,也没有心思写写自己的小感动,小伤怀。

    抒写近况对我来说也是个挑战,一是觉得那不是我的风格,大家看着都别扭,别人看到了更是有泄密的嫌疑,但是更多的是看的人体会不到,也意识不到我的心绪变化。二是觉得没有必要,写这个东西企图表达一种什么样的精神与高度呢?写到这里我大抵已经淡忘了提笔的初衷。

     

     

     

     

    最近对愚蠢颇有心得,炫耀,彰显,刻意突出,都源自一个人的虚荣心。

    而诸多的愚蠢都源自不自知,这种不自知,不是一种记忆上的无知,不是指过去的经历中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而导致的空白。

    而是在做某件蠢事的时候,那个做的当下,无法进入一种灵敏的状态。如果感知在那个当下是清醒的,那么它就不会让你去做蠢事了。

     

    知道的秘密越多,越不快乐,这是真的。

    为什么要知道对方的秘密呢? 世上最黑暗的地方,绝对是一个人的心底。 

    有些事儿绝对是不知道比较开心。

     

    我们往往对熟人苛刻,对陌者大度,因为不熟,所以种种都可以既往不咎。

    常听人说,如果再来一次,我会好好珍惜。

    其实再来一次又如何,该青眼的依然青眼,该白眼的依旧白眼,所以寂寞身后名的常常是前赴后继,并无半点改观。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古人远比我们豁达。

    这大抵也是对自己熬夜的一种自我安慰吧。

     

     

    最近常常告诫自己面对现实,面对实实在在的今天,这才应该是生活的主色。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是胡兰成说的。虽然我对他并无半分好感,但我很喜欢这句话,大概是因为他早已作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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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7-13

    这么近,那么远

     

    一件事无论太晚,或者对于我来说太早,

    都不会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这个过程没有时间的期限,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开始,

    要改变或者保留原状都无所谓,

    做事本不应有所束缚,我们可以办好这件事,却也可以把它搞砸,

    但我希望,最终你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我希望你有时能驻足于这个令你感到惊叹的世界,体会你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希望你能见到其他与你观点不同的人们,

    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值得自豪的一生,

    如果和你想象的生活不一样,

    我希望你能有勇气,重新启程。

     

                                                               --------------《本杰明·巴顿奇事》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触,很多人都已无可挽回的疏离。

     

    本来两个人偶然遇见,正好目的地相同,

    于是一起上路,相互陪伴,关系密切。

    半途有个人改变行程,目标有了变更,

    于是只能在下个分岔的路口分道扬镳,各自启程。

    于是我看着彼此渐行渐远,

    走得太久太远,以至于忘了我们当初为什么而出发。

    嘴边的那句“后会有期”也只是一句空泛的承诺,大抵只能安慰自己了。

     

     

     

     

     

     

     

    我有一个打小就有的习惯:拿到一本书,闭上眼睛闻一闻它的味儿。 

    后来我发现书的油墨气味分好多种,有淡雅的,有刺鼻的。 

    拿到一本书,嗅一嗅,恍然记起,很久很久以前在别的书上曾经闻到过类似的气味。 

    前一阵在demeter闻到了平装书的味儿,刹那间说百感交集也不为过。

    很多时候,书本都输给了时光。

    那些曾经挺括的纸,泛脆了,泛黄了,

    那淡淡的书本油墨味儿也沾染了尘土味儿。

     

    就像已经变质的回忆,早不复当初的真实。

     

     

     

     

    大抵想来,自己写东西最多的时候,

    是最无聊的时候,是最安静的时候,

    是最平淡的时候,是最安稳的时候,

    换句话说,就是最没事干的时候,

    所以我才有闲娓娓道来,为一点细枝末节琢磨半天,做看上去美好而无用的事情。

    去精细的描摹自己的生活,去记录空乏的岁月。

    当我心事满腹的时候,生活波折的时候,日常琐碎的时候,

    反倒一个字也倒不出来,

    更多的就是沉默,把一切细心的收好,不肯露出半点痕迹,不想别人看到丁点蛛丝马迹,

    不肯与人分享这种内心最深的波折感受,

    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些无关痛痒的感触,是装饰在晴空万里之上的云彩,

    真到黑云压城时,索性关了眼,锁了耳,装聋作哑起来。

     

    我觉得文字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有自己的生命力,巧妙的记载了生活,起了凝练紧致的作用,让一切升华美化。

    它巧妙隐藏了美好画面之后的一地鸡毛,

    它是孔雀华丽的尾毛,遮住了背后光秃秃的屁股。

    它有时候让我的回忆看上去更美了,我迷恋它,是因为回头再看自己写的文字,以为过去就是文字里的那个样子,变得美好起来,

    它有时候既不真诚也不真实,它是我某些时候用来自我安慰的工具,是制造回忆幻觉的手段,是虚伪神奇的标签,是自欺欺人的伎俩。

    但是我还是无可救药的需要它。

     

     

     

     

     

     

     

     

    终于暂别学生生涯,还算顺利。

    于是,关于校园里的事情,也就告一段落。

    原本以为自己会以平静面目对所有,却到底还是心有些微波澜。

    也只是到此时,才能以平静之心看周身的人、物、事。

    竟觉出几分难得的新鲜和柔和。

    不被珍惜的,终将被怀念。

     

    从三月到六月过得一直比较紧张。

    但也知道,生活原本即是繁琐细碎的细枝末节组成。

    并且温暖的生活往往都是在那些冗杂的琐碎中。

    无论如何,对生活都要有热爱的态度存在。

    也知道,从校园里走出,是另一条崭新的路。

    某一种结束,亦是另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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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25

    一场完美的告别

    昨儿上午最后一个答辩,中午急匆匆的收拾了东西跑到大悦城和W去看了《Toy3》

    皮克斯的功力毋庸置疑,又一次拨动了我感性的神经。

    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关于遗忘,关于取代。

    即使里面点缀着各式的笑点,各种童年的欢乐景象和“大家在一起”的温馨场面,甚至“越狱”这样动作感十足的重头戏,也无法掩住那一丝丝的惆怅气息。

    好似一杯咖啡加了再多的糖,回味起来也还带着酸涩。

    感叹在Andy开车离开前那个纠结不舍的眼神,感叹在Woody傍晚在新主人家台阶上眺望远方的落寞表情。

    感叹在时光飞逝后的物是人非,感叹在大家都曾经历的失去,遗忘,被取代与被遗忘。 

     

    我觉得能真的看懂《Toy3》想传达的全部感情的,只能是像我一样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的人

    ——早已经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孩子,却还是被家里人当孩子看;

    有近乎完整的情感和思维能力,却对这个社会无知懵懂,至多有那么个模模糊糊的印象;

    开始为自己将来做打算,却偶尔还会多愁善感。

    儿童,他们过于懵懂,成人,已然世故油滑。

     

     

     

     

     

     

    我曾经脑海里暗暗在记下很多可以做的事儿,回忆很多生活中琐碎的快乐,类似一种快捷方式,当我无聊的时候随便调用一项便能轻易打发时间愉悦心情。

    就像我总是按计划来,有自己的时间表,凡事都要有个顺序,一丝不苟的执行下去,这种执行的过程带来乐趣。

    昨天坐车路过北陵公园,我看见满园葱郁的树木,还有青草葱茏的草地。

    我想夏天的傍晚吃完饭,穿着短裤背心和人字拖到这里散步,是一件多么舒爽的事儿,然后汽车迅速的开了过去。

     

    我有这么多想法,我有这么斑斓的内心世界,但是我一个都不敢跟人分享。

    常惯于充当一个倾听者,终于轮到我倾诉的时候,反而无话可说,信奉“沉默是金”的信条,我也无从说起我的种种过往。

    06至10,我们纠结四年,的确,时间太仓促,仓促的足以心算出日升日落的次数。

    站在过往的路口,惊觉一切满载之后,选择离开,无关爱恨,无关何人,只因这是时光的必然流动,只因生活本质始终也无非是从一个坐标辗转流离到另一个。

    当然,也或许是因为自己太渴望尝试接触到新的风景,更跌宕的悲喜起伏。

    依然感激你们许多人。

    让我再度审视过往的自己,注视若干年前的我,听着时间唱着青涩的歌在耳边呼啸而过。

     

     

    细想,实在无需过多唏嘘咆哮,眼睛看过的,终会泯灭。

    因为最难走出的始终无关生命表象。接下去的,无非嘻笑怒骂,你方唱罢我登场,缤纷谢幕,与人何干? 

    人生就是一个彼此交错回忆的过程。

     

     

    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惜。当时只道是寻常。

    我曾经用过“旧时光终是一去不回了,我也无言以对,只好看着他走”做过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签名。

    电影终究会散场,梦会醒,无论愿不愿意,我们还是要长大,相聚,离别,变老。

    1995-2010,Toy的三部曲画上句点。

    十五年前我像Andy一样在摆弄着玩具,十五年后我看着Andy告别他的玩具们,告别旧时光,踏入新生活,我也同样面对着人生中一场重要的分别。

    在我的朋友们即将散落天涯的未知,能借着别人的故事重温旧梦,未尝不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大二时在毕业晚会上看到学姐含着泪光唱了《最初的梦想》

    当时还不够理解,我想现在我懂了。

    再见,旧时光。 

    再见,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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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16

    写在离别之前

     

    周一拿到了离校通知单,第一时间把图书证注销了。那一剪子咔嚓剪下去的时候我才有所触动。一直以来我都有一种错觉,总觉得自己不会毕业。接到2号离校的通知了,才惊觉那一天已经是这么的逼近。

    吃散伙饭的那天,大家都以为会喝多,会大哭,会管不住自己,可是那天大家没有喝多,也没有大哭。

    事后我才意识到,应该哭一哭,应该拍一拍同学的肩膀,应该再抱抱他们。

     

    生命里始终有迫近的东西不可跨越,随着年龄渐长我开始相信,在人的一生中最大的财富是回忆,时光把它包裹住,并且带着遗憾与满足往前走,一路向北。

     

    回首四年,似乎挺难像攒论文一样用几个关键词来高亮总结。

    但我还是想总结一下。

    我想,我的关键词大概是“信念”吧。

    无论何时都从未觉得自己的情况坏到不能接受。

    生性懒散,从未想过去做那个第一。

    总觉得过得去就还好。得过且过,本质如此,并无改进。

    我很小的时候,住在一个小小的院子里,有时有朋友来一起玩,更多的时候我还是自娱自乐。一路走来身边的人好像不少,而同行不久后又再分散。

    《银河铁道999》里面说到,所有的灵魂都游走在各个星球之中,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狭长的银河列车车厢或广漠的星球车站,总会碰到各色各样的人,有些人能陪你同乘一段路,有些人却只是见面着打个招呼......

    我在每个十字路口和障碍前停留过,有时候有人会替我做出选择,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要依靠自己来决定再前进。

    大学四年最辛苦的时候从未和任何人说过,也极少抱怨。

    自觉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废话不少但极少与人谈心事。

    既然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就要走下去,无论前面是鲜花馥郁还是万仞深渊。

    最后的一年许是我最忙碌的时光。

    备考奋斗的时刻我时常提醒自己记得,这是自己选择的路。

    这样一来,我就没资格抱怨。 

    对于备考的艰辛,我必须照单全收。  

    我必须做。 

    想独立,想自主,想吃饭,就得自己去拼。

    还记得十一月考试的那个周末。

    中午无处可去,独自坐在家食乐里打发时间,那时候觉得莫名的孤独,惊觉自己身边的位置空了那么久。一直是一个人,哭也是,笑也是。

    总是告诫自己要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真爱, 但是我知道,真爱落到我头上的几率微乎其微。 

    谁欺骗谁谁伤害谁, 都很正常。 

    想活得顺心些, 必须看淡点,再看淡点。

    许是这样的信念给我力量,百炼成钢。

     

    可能受家庭影响过于严重, 一直希望自己能做到“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坚信,有份量的话跟篇幅无关。 

    我知道我这辈子,绝难做到“一字千金”了, 

    但我说过的话,我都会记得。

    我也明白那种明明还眷恋着却还是不得不选择放手的心情。

    我想用五月天的歌词来说明再适合不过了:

    “而我知道真爱不一定能白头到老,

    而我知道有一天你可能就这么走掉,

    而我知道我知道这一切我全都知道,

    我就是受不了,

    而我知道我们曾天真的一起哭和笑,

    而我知道放开手但不知道怎么忘掉,

    而我知道你走了以后的每一分一秒却还是这么难熬。”

     

    为何久未提笔?有人这样问我。

    我答:不知道想说什么。

    文字的作用就是能帮你留住一些过往,即使你一不小心忘记了。

    那个你曾经很在意的人,那些你本打算一辈子要念着的感动。

    当你再翻看那些深深浅浅的字迹,一切又重现眼前,生生的留在那里。

    翻看文字就像翻看那过往的人生。

    我一直在写,因为有我想记下的人、有我在意的事。

    我想说:我一直希望做一个良好的记录者,哪怕造物主逼我把你们逐个生生忘记,但此时此刻的心情,我希望我能铭记。

    世博会,世界杯的到来提醒我,原来转眼毕业都已经四年了,想起当时的情景,唏嘘不已,当时的闭眼好像现在才睁开双眼,一切都过去很久,这真是一个危险的游戏,现在的我已经不敢再玩。

    和时间游戏,输家总是我们。

    跟我同样唏嘘的应该还有那年面对迷茫未来,同样不知所措的你吧。

     

     

    姑且把剩下的在这里的时间算作20天。努力不要感动自己,也不涂抹属于它的底色。

    骄阳似火的时候,我在尝试学习改变。

    期盼已久旅途旅,20天以后。 

    还有更漫长的启程,谁在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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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5-31

    该来的总会来

    连续好多天没怎么好好运动了,一直在下雨。

    沈阳的天气又一次露出可以媲美川剧变脸的功力,晴不过三。

    昨晚刷豆瓣的时候发现好多友邻都注销了,莫名的失落。

    豆瓣是个很有趣的地方,各式各样的人层出不穷,比如某人会推荐一些老掉牙的歌曲等着大家声讨,某人会在友邻里普及那首神作《爱情买卖》,某人一本正经的号称自己是“肛肛”的铁杆粉丝,钢丝,某人义愤填膺的骂各种现象,从“毒奶粉”到“富士康”。

    总之我觉得“神经病人思维广,弱智儿童欢乐多"就是对豆瓣的最好评价了。

    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场歌剧。每个人在你生命中的出场时间早有预定,该退场的时候,多不舍得也得离开。

    纪念是个很郑重的仪式。我回头看去的一段段时光,就像一只只箱子。

    有的得到了纪念,就好象做工精良的漆皮包角箱子,仔细检查过了,然后精心细致的锁好,将它拱手交出去,它已不再属于我。

    还有一些,留存着遗憾和大片的阴影。它们没有被纪念,因为它们尚未结束,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里,仍有可能再度死灰复燃,成为我面前的一只空箱子,等待着我把它填满。

     

    我站在现在,回首四年。竟然总有很空落的感觉,有东西在心底轻轻回荡。

    很多都是刻意被忽略的光阴,是找不到寻回的道标的。

    未来,则是大片的阴影,存在大脑深处的某个地方。

    很快的,我便会忘记某些人,那几个小时,我是怎么度过的。

    那些所有来得及,来不及回忆的,或圆或缺的事情,都会很平淡的忘记了。

    生活依然是要这样那样的模糊度过。

    些许快乐,些许无聊,些许挣扎,些许悲伤,些许无奈。

    年轻的时候总是希望黑白分明,光明磊落。

    只是这个世界不停地告诉我们,黑白中间还有着深深浅浅的灰。

     

     

    该来的总会来,回首过去的99篇文字,感慨颇多,自知自己的记忆力并不可靠所以选择博客作为一个载体,不时的回首,再向前。

    它懵懂的陪伴我走过了四年的岁月,见证了我从青涩到半熟的时光。

    说得太多总是显得过于残酷,我还没有真正成长。所以,还是不要轻易使用”怀念“这个词儿。

    这一生,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拼图游戏。

    你寻找到那些自以为需要的小碎块,只是有时候拿来后才发现,哦,那是错误的图案,错误的版块,谁也不能幸免。

    有些人起初拼的很快,后来很可能发现自己其实拼反了。

    有些人很执着,非要找到别人眼里无关紧要的那一块,才肯继续拼下去。

    这个游戏繁琐、劳累并且无趣,甚至折磨。

    但苦乐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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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5-12

    For my Mayday

    你承认吗?

    人,越活越觉得没意思。

    我其实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强大,要忘记自己过去的经历。

    隐忍的情绪,学业的不快,父母逐渐老去的年纪,越来越少的朋友,未知的前途,逐渐变老的身体。

    这么多的灰暗,我至今还依然凑合活着,已经是个奇迹了。

    在人生开始走下去的时候,想想需要多少的阳光才能足够照耀自己内心黑暗的角落,还真有点可怕。

     

     

    有的朋友开始觉得生疏,人常忽然发觉原来很亲密的朋友疏远了,可是却不记得为什么疏远。

    很多琐碎的细节被刻意忽略,等到意识到了,再回头去找,却再也找不到了。

    对于我来说,朋友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对于我这种人,朋友的关系或许要比亲人和同学更来得更重要,他们或许了解你最黑暗的私密,他们能陪伴你走过很多孤单的日子。

    有时候会不是很明确朋友的定义是什么,以至于在很多年的经历里,认为那些和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人都可以是朋友。

    许是过于抬举自己了吧,对于他们来说,或许只是路人甲乙丙丁,至此而已。

    有的人能在你快坠入黑暗的时候点亮一盏哪怕很微弱的烛火,指引你从黑暗的地方逐渐的走到能照耀到阳光的地方来。

    他很多时候不愿意听你诉说那些鸡毛蒜皮的琐碎快乐,却愿意与你分担痛苦,并为你指点迷津,给你适合的建议,告诉你什么是你现阶段真的需要的,什么是你现阶段应该适时放弃的,你需要在迷茫中抓住什么样的机会。

    他们在用自身独特的魅力影响你,他们的建议让你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很多不必要的弯路。

    那个夏天,感谢所有的人让我成长。

     

     

     

    我知道接下来会是我的秋天。从现在开始,直到很久以后。

    我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结束,不知道最后我会有怎样的归属,也望不到它的边缘。

    这或许会是一段很久都不会放晴的单行路。

    盛京的春天太短,而就在要住进夏天的时候,我的秋天才刚刚开始,充满了深灰色的云层,挥之不去。

    而我喜欢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再也不再。

     

     

    陈奕迅那首好久不见,粤语版是一句佛偈,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真好。有些人真的是不如不见。

    其实,我还是没有走到下一个路口可以拐弯,没有遇见新的剧情来填补空白,没有人陪在身边一起分担。

    还要一直克制自己,减少自己再像那个大龄女文青,黄金败犬女王,苦情戏千年女主角刘若英小姐一样,叙述的时候总是我们没有在一起,一个人怎样怎样,一个人怎样怎样,30岁了还在唱着少女的心事。碎碎念。

    却偶尔还是会一次次陷入那样的境况,用傻逼文艺调调自言自语,我好吗?恩,我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太无聊,有时候我会沉浸在别人的喜怒哀乐里。

    在校内上看友邻刷状态,也在电脑这边想象着别人说某句话时候的情绪,还有别人的现在的签名,这应该不算偷窥吧?

    其实我知道,我从来都不能在别人的故事里找到解决的办法。

    不过庆幸的是可以和一些人愉快的交流,还有一些人,我也想过融入,但是,最终还是选择做一个旁观者。

    我知道我是多么条条框框的人。我想的太多,承受不了太多的天马行空。

    即使那些另类并且美好着的人那么吸引我,但是我慢慢的察觉出站在现在的位置看他们最美,最动人,也最舒服。

    世界上很多的人,很多的事,都像极了季节更迭。

    有繁茂亦有凋零。自知不必多想,不必感怀,不必伤春悲秋。

    继续一路走,继续一路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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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4-18

    我数,123

    今天很累,回来的时候背着一大包东西爬楼,又接到一个取快递的电话,连着来回四次。

    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晚上还是咬牙做了运动,一点也没有偷懒。

    是因为血糖低么?有点恍惚,浑身发颤,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也许只是突然想起了些什么事儿,在这个晚上,这个我并没有搜肠刮肚去回忆些什么的晚上。

    我已经如愿地成熟了,至少在某些方面。

    不单单是因为我早已学会悲伤的时候可以不发出一点声音、不留下一点痕迹,而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并没有很想念什么人,却很清楚地知道有人在我心里,我觉得心酸,却感到庆幸。

    是真的庆幸。

    今天主题真好,完结。刚好是过去二十四年的最后一天,完结了过去。

    那我是否该做个象征性的总结?至少关于这个并不阳光明媚的三四月?

    仔细想来,觉得日子空乏,没什么值得一写。

    写博客的初衷,是因为我记性不好,总想把一些生活细节用文字记录下来,以此来纪念自己的生活,可以去回顾往昔的想法,有时候看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多半觉得很幼稚,人都是要长大,要成熟,一个人的文字也反映着一个人的心态渐臻成熟的过程。

    某些人就算现在负面消息再多,我也不会说我当年不该喜欢他,也不忍心讲爱他是我以前的错误之类。只因之前的快乐是真的。我爱他尤如爱当初自己幼稚美好,却不愿恨他尤如恨自己少时的愚昧。说到底,唾弃过去的自己能昭显什么呢?这个如今虚荣轻浮物质的人,我仍希望他过得顺遂开心。

    这样的心态是圆滑了?抑或成熟。我自己也界定不好。

     

     

    四年了,四年了!!

    天……干什么能干四年?

    即使是爱一个人,从相识、相知到携手?

    不能。

    四年都能做些什么?

    回首四年,浑浑噩噩,不知所云,就这样到了今天……原谅我经常使用省略号,因为有太多的事情只能也必须省略了。

    四年了,有些人来了,有些人走了,从开始到结束,我都能知道。

    四年了,我还坚持吗?他还在吗?他还好吗?……

    爱咋地咋地吧!我尽力了。

     

    某次,我曾经问别人,什么时候人最容易感动?

    后来自己想了想,自问自答说,最脆弱的时候有人支持,相濡以沫,生死相随。再有就是往境重临,感慨世事无常,昨日重现,唏嘘不已。

    记起以前喜欢过的一个人,从未大胆到开口去说,却自认为很伟大,骄傲的保持心情不变,一直到现在,却在某一天,忽然明白自己早已不会在意。

    有多少未完成的梦想,留在心头,随着时间渐渐消散?

    有多少身边的幸福,在自我的蒙蔽下,于指尖悄悄溜走?

    前一阵看了《牙仙》,很爆米花的一部片子。却让我唏嘘不已。

    我们渐渐长大,很多从小深信不疑的东西都已经渐渐被打破,盖上了虚假的标签。

    我们坚定地对自己说,现实的生活没有童话。

    于是我们变得越来越冷漠,越来越固执,越来越坚硬。

    而这样的态度正是杀死梦想的刽子手。

    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自己才是那个扼杀了自己梦想的刽子手。

     

     


    看到微博上有人说,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物是人非了,而是物非,人也非。

    热情早已给曾经的过往燃烧尽。

    即使再遇见比之更好的存在,也再换不回当初的全心热爱。

    四年,终究还是输给了时间。

    我们都是。

     

     

    爱过也痛过,赢过也输过,走入人生第25个年头,庆幸自己依然懂得感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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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3-31

    因为有你

     

    这个冬天阴冷的日子过于多且冗长,看不见头一样。

    近来变天,似乎春天的气息终有了一点。

    懒得换上春装,一件Lafuma的外套足以应付四季的无常。

    关怀有时就要像这件衣服,可靠耐用,并且触手可及。

     

    这个冬天,你过得好吗。

    我们在相同的城市里,却有着不同的步调。

    我们选择游走,停留,或者错过。

    关于每一个城市的故事,关于每一个邂逅的人,关于我们生命里一些应该一直被铭记的东西,都值得思考并回味。

     

     

     

     

    我从来觉得没有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不得不说的,只有想做和不想做,想说和不想说的区别而已。

    但这个年纪,身不由己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也绝对的未能免俗。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为必有所不为。

    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就在这举手之间的舍与得了。

    如果不开心,一切内容和形式就不应该值得被追求。

    可这样的想法,却又过于天真,只能自欺欺人。

     

     

    我从来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坦然和沉着的品质,有一种类似于一个人丰富却又安静的状态。

    能安然的一个人,一本书,坦然的消磨掉一个下午。

    可是随年岁的增加却越来越意识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这种能力。

    对人生的无常有和解包容的能力。

    对待人事,有自己的态度,有自我掌控的格局的能力。

    一直坚信生活,要过得开心自足。

    相信情感可以深厚并温暖一个人,相信有永远的存在。

    光线俱灭的时候,声息渐消,仿佛步入一场黑暗的飨宴。

    铺盖天地而来的,只是你无法感同身受的一个人安静。

     

     

     

     

     

     

    个人觉得除了对老去的恐惧,对孤独的恐惧应该排在第二。 

    孤独与寂寞的区别在于,孤独是每个人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一种类似本能东西,它和我们的生命如影随形,不可消除。 

    而寂寞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心态,节日的喧嚣之后,失眠的深夜时,身边的朋友渐行渐远的日子里,都可以说是寂寞。 

    节日过完了总会再来,生活继续就终有重逢的日子,旧的朋友走了也许会结交新的朋友,这样的寂寞可以排解。 

    一期一会,就是这么回事儿。

     

    我有时候就会翻来覆去的想怎样才能解决一个人的孤独。 

    个人认为解决的终极方法不外乎是,找到一个同样孤独的人,然后合二为一。 

    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所谓知己难求也就是这个意思,它可能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 

    找到相同爱好相同兴趣的人其实不难,借助网络的力量就可以轻松达到。 

    但是要找到一个和自己同样孤独的人该从何入手? 

    这个答案我找不到。

     

     

     

    没有任何原因,自己就被扔在这个世界上了。

    最郁闷的一点就是被扔过来的原因还要靠自己去找。 

    有的人会给自己的人生加上很多的注解,比如为了“    ”而奋斗,空白处可以填最简单的物质,或者高尚点,诸如“全人类解放"的一类理想化目标。 

    有的人就一劳永逸的选择信春哥之类的宗教来武装自己,让自己的内心无比强大,甚至强大到可以产生幻觉,人神合一,原地复活。 

    再或者有的人什么都不想,随大流生活,柴米油盐,日常琐碎,平平淡淡过一生。 

    那种才是你要的人生?

     

     

     

     

    有人曾经和我讨论,你觉得爱情的基础是什么?什么样的爱情才能天长地久? 

    我不知道,似乎每一个答案都不会是无懈可击。 

    现在我倒觉得,其实就是孤独,与生俱来的不能排解的孤独感。 

    天长地久的爱情就发生两个有着同样相似孤独感的人之间,他们发现原来他们其实并不孤独,有人真的懂。

    他们有一段相似的经历,一段陪伴和支撑彼此捱过的人生伤痛经历。 

    因为只有他们才明白,有了对方,从此生命才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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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3-14

    归来

    最近很闲,也懒得码字。

     

    归来后整个人都懒散了很多,或许是因为终于松了一口气的原因吧。

     

    大学的最后一个元宵节也颠簸在来来往往的路上了,没吃到我喜欢的红豆沙汤圆多多少少有点遗憾,不过,不完满的才是生活。

     

    这么大的人了,早已学会逆来顺受,并不时的自嘲自己的幼稚无知。

     

    上大学之前很难想象自己会变成现在这样儿。激情不再,浑浑噩噩。

     

    现在的我也想象不出5年后还是单身的我会是什么样儿。

     

    是太过自我了么?

     

    如果倒退几十年,到了这个年纪还是独身一定是件不可想象的事情。

     

    且不说邻里热心肠的媒婆,就连居委会的老大妈,都会张罗着介绍相亲,并把成功发展成情侣的事当成自己的功绩大肆宣扬。

     

    当时生活所需要的物质基础,也不如现在这么高。

     

    择偶的条件从整体而言,也没有现在这么苛刻。

     

    我一直在想,真正让大多数剩男剩女逃离婚姻的原因,是宅男宅女必备的日剧美剧,还是居高不下的房价抑,或压得人喘不过气的工作? 

     

    我觉得是因为我们都过惯了自己的生活,一旦生活变成两个人,面临的问题就多了很多。

     

    这是一个很不稳定的世界,谈恋爱就会失恋,结了婚就会离婚,分分合合见得多了,自然也就断了这个念头了。 

     

    或许可以选择一个人孤独一生,千方百计应付那些想让你结束单身的人。

     

    不过年轻时候恐怕不觉得,但一旦年华不再,看到别人膝下承欢,儿孙满堂,自己又是否能耐得住寂寞呢?只看到眼前的轻松和欢愉,又可曾想过年老的孤独凄凉? 

     

    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机会。

     

    人等得起时间,但时间等不起你。

     

    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一生总忘不了第一个对自己说“我爱你”的人,也忘不了第一个自己说“我爱你”的人,虽然一个人一生未必只对一个人说过这三个字,但是,我还是相信它。

     

    这三个字我们一辈子可能会听到很多次,说这句话的人不见得就是我们所爱的人,但还是会为心爱的人说出它时感动莫名。 

     

    也许,有时候,我们面对这三个字时真正要思考的是:我们可以怎样来成全它?

     

    我们要怎样来表达它?我们可以怎样来维持它?我们可以怎样来留住它?如果还没有想过这些,那“我爱你”还是不要轻易说出口的好。

     

    在爱情里,很多人都会耍些小伎量,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其实都只是想自圆其说,自欺欺人罢了,最终自作自受。

     

    爱情从来都不会白璧无瑕,总有一些过往无法缝补。就如同伤口结痂后的疤痕,如同漂亮的创可贴下,是一道深深的伤口。

     

    时间终究会带走一切,给所有的一切一个或许并不完满的答案,最后的最后,当我们都遇到了自己的归宿,那些过往就只能是我们记忆中模糊得支离破碎的剪影了。

     

    曾经的美好,如今的陌生,未来的淡然。

     

    也许这就是我们能留给过往的全部。

     

    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曾这样描述爱情的消逝:我们听到她的名字不会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我们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我们的行程,情感现实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冷漠和遗忘。

     

    但是,他笔锋一转,说,其实,当我们恋爱时,我们就已预见日后的结局了,而正是这种预见让我们泪流满面。

     

    时至今日,过尽千帆,让我们泪流满面的,不是爱情,是普鲁斯特。

     

     

     

     

     

     

     

     

    有关孔明灯的记忆就比较私人了。

     

    某个冬日,我的一个朋友心血来潮的跟我说:我们去放孔明灯吧。于是结伴来到了楼顶。那天天很冷,风不是很大。

     

    朋友叫我举着孔明灯一边点火一边告诉我说:务必要等到四个角都鼓起来之后才能放手,否则飞不高的。

     

    于是我费力的举了很久,直到确定四角鼓起并感觉到一种力量似乎在拉扯我上升。

     

    松手吧。我的朋友说。

     

    孔明灯先是下降,几乎着地,之后又徐徐上升,三个人在屋顶的平台上怔怔的看它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在幽暗的天空里变成一点星火,最终消逝于我们的视线。

     

     

     

     

     

    你知道吗?很多森林火灾都是放孔明灯引起的。

     

    没有完全熄灭的火种在久旱无雨的树林中一触即燃也是可以想象的光景。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放孔明灯呢?

     

    你不觉得它很美吗?

     

     

     

     

     

    哦,对了,那天是2008年的圣诞节。

     

     

     

     

     

     

     

     

     

    PS:越老越矫情。这话真没错。

     

    有些很私人的感触,再怎么写也无法很透彻的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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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2-20

    关于理性和爱

    我算是个相当沉默的人,食不言,寝不语,上课从不主动回答问题,下课更是寡言少语,有时恨不得一天只说一个字。

    一直笃信语言或文字是有生命的,说或写,就是在把自己往外掏。

    不停的说,不停的写,剩下的只能是空虚。

    沉默,听别人说话,也许会更踏实,更稳重,更有分量。

    有感于近来口舌之欲渐强,越来越浮躁,自责不已。

    我知道,沉默或多言,都不过是一种伪装,改变不了无知的本质。

     

    我欣赏理性,并期待成为一个理性的人。

    理性是节制的,经过深思熟虑的,不动声色的,胸有成竹的。

    一个理性的人必然不是逞口舌之利之徒。

    而感性,它可能是直接的冲动,或许一切跟着情绪走。

    它往往不假思索,脱口而出,迫不及待,有时就会留下很多烂摊子不知如何收拾。

    感性的人或许很迷人,他们风趣,并且富于感染力,魅力十足。

    但我坚持认为,和一个过于感性的人是很难相处的。

    他们过于自由,太不羁,太自我,从不肯为别人停留。

    如果你只是想要一场狂风暴雨,酣畅淋漓的感情,找个感性的人绝对没错,但是要真正交往,相信我,他们绝对不适合细水长流。

     

     

     

     

     

     

     

     

     

    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曾经无数次设想自己以后会做什么工作。

    那时候的想法还没染上多少功利色彩:或是劫富济贫的侠客,或是放荡不羁的游子。

    稍大一点之后,在家长老师的引诱劝导下,会把科学家、工程师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

    经历的越多之后,对未来的渴望也从理想的云端步步跌落,变得越发现实。

    经历了成长的坎坷与烦恼,现实的残酷与不如意,理想在过往岁月中被逐一埋葬,最后只变为现实汪洋大海上的一叶扁舟,岁岁枯荣草原上的星星之火,永不熄灭,却也极难燎原。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在怀念十七八岁。

    我常常想,如果能回到99年,我一定对自己说,你以后会什么什么,要趁早怎么怎么样。

    当然,这只是我的意淫,是心里无法抹去的一个念头而已。

    就好像那些失去的、无法挽回的东西,在生命中只剩下过往的痕迹,任凭心如刀割,泪似海洋,一切都已义无反顾的逝去,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了。

    曾几何时,我也曾想过“如果”可以成真。

    也曾希望可以天公作美,可以让我一切从头再来。

    只可惜,在我眼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说醒就醒。

    反而在我心目中一再的“如果”,已经成为痴人说梦。

     

     

    无论多么感伤多么怀旧,多么的不舍和不愿意,一切都过去了。

    那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

    好,是因为一直刻在心底,坏,是再也回不去了。

    “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

     

    我是离不开你的吧,或许,是不愿离开吧。

     

     

     

     

     

     

     

     

     

     

     

    PS

    关于最近。

    心理学上有一种界定,现代人在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做“非爱行为”。

    什么意思呢,就是以“爱”的名义对身边最亲近的人进行的“非爱性”的一种掠夺,一种控制。

    这种行为常常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

    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A对B说,我就为了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怎么怎么样,所以你应该对我如何如何。 

    不少父母也经常对孩子说:你看看,自从有了你以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业余时间也没有了,人也变老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是为了你,你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呢? 

    所有以上的这些行为,都可以称为非爱行为。

    它是以一种以“爱”的名义所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控制,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

    朋友之前的友爱是为了能在一起分享欢乐,分担困苦。

    恋人之间的情爱是为了能最终的不离不弃,白头到老。

    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真正成功的父母之爱,就是让子女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父母的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就越成功。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距离和独立是一种对独立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也应该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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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2-03

    越长大越孤单

    首先,这个恶俗的题目不是我的本意,只是不想用无题来作为题目罢了。

     

    这算是我工作之前的最后一个寒假了吧,因为某些不靠谱的原因,之前所有的设想通通作废,也就有了大把大把的闲暇时光用来挥霍。

    我想耶稣吃最后的晚餐时的心态,不外如是。

    其实我不再年轻了,最明显的证明是回头一看,那些跟我一起长大的很多人都结婚了。

    那些陪你一起度过挑灯夜读,千军万马的日子的人,在克制和忍耐所有欲望的时光里,现在开始为人父,为人母了。

    旧时追逐感情奋不顾身,经常弄得自己面目全非,对方无动于衷。

    以为自己全都不对,以为自己不配爱。

    待到不再追逐感情, 才知连一次心慌,一次难过都那么难。

    过去的东西,一笑而过吧。

     

     

     

     

    有时候需要一个人来倾诉,身边却总是缺了这样的一个人。

    或许是想的太多,也就无从开口罢了。

    我不是所谓的靠码字吃饭的人,也没有所谓的文采。

    我只在我的地盘说我想说的东西。

     

    一个人时间长了,就会不知道自己是在做些什么。

    就需要时不时的问问自己,要的是什么,能付出些什么代价。

    过去的日子,一天,一年, 一天,又一年。

    故事么,好像挺多的,但是仔细想一想,好像又没有什么。

    我喜欢过谁?谁喜欢过我?

    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

     

     

    有时候觉得很不错,终于把某些东西看淡了。

    想起那些曾经的痴态,对情感的坚定。

    莫名的会觉得很好笑,那时候确实很傻很天真。

    或许是还小吧。

     

     

     

     

    有的人会恨上一个恋人,咬牙切齿。

    因爱生恨?或许吧。

    但反过来想想,其实你应该感谢那些伤过你的人。

    因为他们把把你变得成熟,变得理智。

    他们改善了你,磨砺了你。

    他们教会了你什么是感情,如何去爱一个人。

    他们只是不能陪你走下去罢了。

     

    这或许也是一种成长。

    夏天过去了,秋天便会到来,追求未来的脚步,从来都不应该停止。 

    生命充满了意外,谁也不会知道下一站是什么样的风景。 

    也许下一个相遇,便会是专属于你的故事。

     

     

     

    有的人会觉得没有感情的世界是苍白的。

    一个人就算好,做什么都自由,没人管。

    但还是会觉得寂寞,不管怎样都没有两个人的温暖。

    会期待一份新的感情,但又怕结束会带来痛苦。

    感情的事就是这样吧。

    幸福过后就是痛苦,痛苦之后幸福又来。

    来了又走,走了再来。没有谁能保证会走到最后。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不现实。

    其实,一个人也没想象的那么寂寞。

    不用去多想,因为想也没用,索性不想了。

    一天天过下去吧,时间会给一切一个交代的。

     

     

     

     

     

     

    曾经的过往,有些已经遥不可及,有些早已经忘却。

    只是那些本来应该铭记的感动,却在一日一日的重复中渐渐被遗忘。

    所以有时候回想过往会一瞬间觉得庆幸,庆幸还有过往的文字记录提醒自己,让我回想起曾经的我,让我再次感动,让我发现自己并非不幸福。

    到了最后,真正宝贵的,还是那些平实琐碎的温暖。

     

    对于生活,张牙舞爪得太久,而生活却只是一边微笑,一边默默地容忍着肆意张狂的人。

    可是这样是不对的。

    还是应该俯下身子,把那些遗失的美好重新拾起,再认真的,像从前一样谦卑地慢慢前进。

    任时光荏苒,有些东西,永远都不需要改变。

     

    谢谢,你们这些珍贵的,过往的纪念。

     

     

     


    PS:我现在除了准备好该准备的和更新衣橱之外,也没什么可想的了。

    也许,还要加上天气转暖后更严格的健身计划,请允许我冬天的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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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26

    开在荆棘里的花

    我不是孩子,我也不是成人。

    懂得一些事,不愿承认很多事。

    我不幼稚,也从未觉得自己够成熟了。

    忘了很多东西,却也不愿接受很多东西。

     

    谁说时间过得快啊?

    我的二十三年就过的很慢啊。

    是因为马不停蹄的忘记,所以好象很快吧。

     

     

    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总把不愿意去想的,不愿意记得的事情,翻来覆去的回忆。

    因为那时坚信,记得的总逃不过遗忘的结局,不是么?

    很多年后,想起从前依然不禁笑了起来,觉得曾经的自己怎么那么天真那么傻。 

     

    而如今的自己,也已深刻的明白,很多东西刻意的追求必然不会有好的结果,顺其自然才是最好的选择。

    现实依旧,没有谁能够拯救,只能靠自己,慢慢熬。 

    而所谓全然的相信,也同样不曾存在过。 

     

    安全感缺乏与生俱来,所以请适时地冷藏自己。

    有时候只需要一个人静静的呆着就可以了。

     

     

    很多人给予我的,我不曾忘却。

    好的,坏的, 爱我的,我爱的,温暖的,冷漠的,亲密的,疏离的。

     

    谢谢,你们这些珍贵的,过往的纪念。

     

     

     

     

     


    PS:

    我正在长大,还不够成熟。

    我想我应该好好面对自己未来的路。

    我自己选择的,我会坚持。

    我知道它并不是一马平川,但我不会轻言放弃。

     

    回头看自己的过往。

    幸福的,快乐的,伤心的,难过的,失去的,得到的......

    起码我知道提醒自己。

    这些感觉,这些滋味,要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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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15

    各走各路

    10年元旦开始,80后集体奔三。

    当年刚“奔三”的时候,很是恐慌了一阵,莫名觉得身边的人都拿“奔三”来说事儿。

    或许这只是自己的错觉,疑心生暗鬼罢了。 

    毫不夸张的说,看着那一张张完全没有善意的脸,我开始意识到:人真的会老的。

    我不是在装深沉,也许会被鄙视,但是严肃点的说:一旦你有一天发现人真的会老,你就会控制不住的去在意时间留在自己身体表面和内部的痕迹了。

     

     

     
    刚开始看动漫的时候我多大?

    小学?初中?

    地地道道,原汁原味的青涩年纪了。

    那时候家里管的很严,想看漫画只能放学偷偷的去租。然后再偷偷的带回家压在课本下偷偷的看。 一来二去各式的漫画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造就了我最早的动漫情结。
     
    然后呢?

    十几年过去了。

    现在周围的朋友动辄谈论的不再是《幽游白书》《灌篮高手》,说实话,再过几年,甚至不用,你去问刚开始看漫画的小朋友,你知道富坚义博是谁吗?知道井上雄彦是谁吗? 

    恐怕得到的肯定答案不会太多。 


     
    你看,你看,

    一眨眼的功夫,我们已经老到可以用“怀念”这个词儿。

     

     

    身边有不少这两年才开始接触动漫的人,常常被我鄙视。

    不是因为资历浅或者什么别的废话,而是因为对待动漫的态度,实在是完全的有问题。

    两三句交谈下来你就知道,很多人根本是因为闲着没事干才来看动漫,仅仅为了打发时间。

    什么被炒的最热他就看什么。

    《火影》热就追《火影》,《BLEACH》火就看《BLEACH》,等等等等。 

    后来发现耽美很热闹就去搞耽美。

     

    我谨代表我个人,鄙视这种人。 
     
     
    有时候和朋友讨论动漫,禁不住会发出——一代不如一代的感叹。

    我不能接受因为流行就去热爱的莫名其妙的逻辑。 

    现在流行的是萌,女仆装,kuso,后宫,耽美向。

     

    用朋友的话来说,我已经是“一个落后于时代的人”。

    我所热爱的高田裕三,安西信行,富坚义博,藤崎龙,井上雄彦已经被时代的洪流抛下,早已OUT。

     

     

     

    不知道这代表我已经老去还是终于开始长大。

    所以有时候会开始理解富坚义博为什么从来都是用大片潦草的草稿打发读者,从来都不肯好好的画个结局。

    既然总有一天我们会被忘记,那又何必纠缠于其实毫无意义的结局? 

     

     

    PS.谨以此文纪念我对动漫充满热血的年纪,纪念那些陪我在作业本儿底下,课堂上度过无聊时间的一本又一本的漫画。

    PPS.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还是各走各路的好。

    传说我最爱的《3×3eyes》要出续集。

    富坚老师重开猎人连载。

    或许奔三的80后,只是长不大的孩子,还会不停的寻找成人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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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01

    这个冬天

    这个冬天还是依然那么冷。

    三年多以前我在写东西,现在的我还是在写东西,这是不变的。或许未来会变,不过我不会去想一些还未发生的事儿。

    我在这里,还是一个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变过。

    一个人的时候,见识多了,很多事必然会更明白了。心里有过的变化,不应该急于宣扬,如果真的有所长进,别人自然会看得出来。

    然而有些事,又不好和朋友谈起。但是,一起走过的路,却是如此清晰。我虽然不能一直清楚的记得那些回忆,却只知道它是美好的。

     

     

     

    常常听人说,我要找一个对我好的人。因为我之前一直对别人好,却没有得到好结果。找一个对我好的,就不会受伤了。

    这句话怎么看都不像有错:他对你好,病了他会殷勤问候;看上一件东西了,他二话不说省吃俭用买给你;你没有安全感,他会每天准时电话报道行踪。

    这样人你还能要求他什么?他都对你这么好了,你要是不爱他还能怎么样??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对于一个人来说,只要对一个人如此之好,那这个人除了爱他还能有什么办法??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么?爱情的本质原来就是比谁对谁更好么?      

    显然不是。      

    将来总会有这样可以预见的一天:他开始忙碌,不再对你千依百顺。他开始要有自己的事儿要做,你不再是他的第一位了。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只有改变,没有谁应该对谁一辈子好,所以你如果认为一个人对你好,你就该爱他,那结果一定很悲哀,迟早。     

    在抓住猎物之前先下香饵,这是钓鱼中屡试不爽的伎俩,也是鱼儿永远也难跳脱的陷阱。

    啰啰嗦嗦的说了很多,其实没用,无数的恋情中仍然会有被感动的人以身相许,也仍然存在许多付出那么多终于得手后厌倦的抛弃而去寻找下一个目标的人,于是世界上总是有那么多伤心的人,那么多负心的人。  

     

      

    现在又有一个新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如此之好,这个人都不爱他,那他应该爱谁呢?如果对他好都不算爱他,那爱情又是什么?  

    有人曾给出了一个我认为还算不错的答案:爱情就是两个人相互征服,惟有不断的征服与被征服才能保持长久的爱情。   

    也就是说,两个人一定要有与众不同的地方让对方喜欢,或多或少。否则世界上每个人都不一样,凭什么爱情就发生在你俩之间呢?   

    他对你好,或许有另一个他可以对你更好,另外的另一个他还可以对你更好,你怎么可以因为这样一个可以随时被比较下去的特点就轻易的爱上了他?爱情又怎么会如此廉价? 

     

     

    我爱你,所以我比你还要清楚你的每一个缺点,当然,我更爱你的优点。

     

      

    可惜如此深刻的道理,大多数人都不会懂。他们往往迷失在甜言蜜语里,迷失在山盟海誓的幻想里,看不清楚爱情的本来模样。  

    爱情有时候很美好,爱情却也很现实。   

    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情观是:我不会不顾一切的对你好,但是你永远是我在生命中付出最多的人。   

    这样的爱,虽不热烈,却一定细水长流。

     

     

     

     

     

     

     

     

    PS.

    to somebody:

    冬去春来,或许你还在爱情的泥淖里挣扎,但我相信你总会有新的开始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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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24

    爱情与死亡

          在西方旧秋国有一座冬宫……传说旧秋第四代君主的两个妃子,都在梦中受到过死神的宠幸,于是各自生下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名叫安都和茜,他们在学会举起第一把刀子的时候,就尝试杀掉对方,那种诡异和莫名的性格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慌。因为整个旧秋国,谁也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一对孩童,安都总是梳着栗色闪亮的童花头,穿粉蓝色的马夹,茜也总是扎着金棕色的大卷发,爱穿淡粉色的裙子,他们似乎天生就是用来彼此相爱和受人供奉的。
      在清晨与黄昏之间,非常的相爱,像热情的恋侣,彼此竭力讨好着对方。但当太阳下山前还剩最后一丝余辉的时候,他们就会举起刀子互相寻找,在对方动手前用最残酷的手段杀掉彼此,那样无情和绝决,任谁也想不到。 
      被杀的那个人总是能在第二天天亮时复生,换掉血污的衣裳,继续浑然无事的与另一个快乐相处,直到黄昏……他们就这样重复着甜蜜的爱情与血腥的杀戮,对他们来说,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和一个关于死亡的结束。
      传说两人都只长到十六岁便停止了生长,他们的追杀总是误伤了许多性命,不得已,旧秋国的皇族渐渐退出冬宫,用封印禁锢了那个地方,最后只有这一双怪物生活在那儿。或许安都和茜的诡异也诅咒了整个冬宫吧,那座宫殿可以在一天里经历四季的变化,所有的一切,像是食物和衣裳,都会在清晨时出现焕然一新的景相,但是随着一天中时间的推移,食物开始腐败,花朵开始凋零,曾经染上的血渍都会浮现上来,安都和茜就在那儿私语呢喃,穿着美丽的衣裳思考今天该用怎样的手段去杀对方……冬宫,连书上都用白天的梦境,夜晚的坟墓这句话来形容,可见爱情与死亡……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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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2-11

    我等你

     

    “只是现在长大了,谁都不再承诺等待了。”

    曾以为“等待”是极容易做到的一件事,后来才发觉等待其实不难,难的是要心甘情愿的等待明知不会实现的东西。

     

     

    早些时候,见过身边的A对B说“我等你”,C对D说“我会等你”,E对F己说“我要等你”……层出不穷,不足为奇。

    不排除我也说过,可是我从来没等来一个人,就像别人也没有等到过我一样。

    那些“我等你”就像滴入水里的牛奶,开始是浓烈的,消散开了就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

    有人曾对我说过,我会等你。

    这是一个有期限的等待,尽管我告诉他这样的等待或许是没有意义的,但是他仍旧执意。

    失去联系后的半个月,也许是期限内的,也许不是,他恋爱了。

    他说,他最后发现等待毫无意义。

     

    恍然间发觉,身边的人早已不再说谁等不等谁的话了。

    因为我们都已世故油滑。

    我们能够弄明白什么样的人适合自己,能够清楚时间只会让等待变得苍白,更懂得等待是需要时间和勇气的。

     

    有时候莫名的想念自己小时候的样子,开始想念那时候身边A,B,C,D,E,F的面孔。

    每一张稚气未脱的面孔上都写满稚笃定和执着。

    虽然未来未知,但是内心都是坚定的,充满纯真和虔诚的情感。

    那时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张蓝图,描绘着理想的未来,充满希望。

    没有希望的人不懂得等待。

    所以,那些面孔刻在记忆里即使经年,纵然模糊,却也难以挥去。

    现在我们成熟了,虚伪和城府覆盖了那些纯真和虔诚,只剩下一副副面具。

     

    感谢那些曾经对我说过“我等你”的人,纵然最后并没有等到什么。

    感谢是因为曾经的勇敢,感谢曾经充满希望,感谢他们是因为我们也曾说过“我等你”。

     

     

     

     

     

     

    十一月没什么好总结的,时间越久越懒得回顾。 

    该记住的我必然已经记住,没有再次提醒自己的必要。

     

    生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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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1-16

    80℃ 与 500 Days of Summer

    最近和summer拧上了,谁叫我这么狂热的喜欢夏天呢。

    在这个滴水成冰的时候来谈论夏天似乎有一点不合时宜。

    不过,summerzoo,《500 Days of Summer》,都在有意无意的提醒我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冬日里,给我最爱的夏天写下一点东西。

     

     

     

     

    关于《80℃》——

    记得刚看姚非拉的时候还是高三。

    一套《80℃》,主题依然是爱情。

    “80”这个数字在我的理解里有点略微象征80后新生代的意味;另一方面,也是更加重点的,是象征着那种”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暧昧情绪。

    80℃由很多单独的小故事串成,但都贯穿着类似的主题——那种几欲翻滚沸腾,却始终未能烧开的“80℃”感觉。 

    其实我对80℃的印象真的不是那么深刻了,在我”奇怪的记忆力“的折磨下,留下的只有寥寥几个片段:《国王与小鸟》,“人山人海”的故事,关于80℃的由来————“爱情太凉会伤了别人,太烫会伤了自己。所以80℃刚刚好。by fly”……实已万幸。

     

     

     

    关于“人山人海”——

         一个失恋的女孩单纯的为告别她的爱情把头发剪短,在暑假里踏上了一个人的旅途。与人们预想的不一样的是,她没有简单的做一个失恋的观光客,而是看街头小招贴找了一份工。

    这份工占据了她青春的一小块田,这块田一直长着,因为一直没有结出果实,所以得以永恒。

    似乎所有没有结果的结果都可以说成永恒。和所有美丽而又刻骨铭心的约定一样,17岁夏天大树底下的约定只有一方遵守。

    20岁的小甜最后还是没有见到约定的江指导,就像大人江里滚说的:这样的印象我想永远保留啊……即使交往下去也不能更好了! 

    成熟和天真的之间的界线总不会那么分明,江里滚似乎是成熟而世俗的老男人,却也一直天真的做那不赚钱的“人山人海”。

    最初看到漫画的时候最感慨的就是那篇小甜写于20岁的后记。(抄于这里): 

     别了,我的“人山人海” 

    17岁的夏天,“人山人海”和江指导.....这些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 

    江指导说:小甜生活在童话世界里,而他生活在大人江里滚的世界里。童话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刻结束,然而生活却还得继续。大人江里滚的世界里,一切都不绝对。 

    江指导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不知道为什么,无论他说真话还是假话,感觉上都同样真诚。如果必须要我描述他,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一半真实一半虚假,一半游戏在俗世中,一半留恋着童话的.....成熟而又未曾真正长大的老男人。(好复杂!)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自得其乐地做这个毫无前途的小剧团,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又将向何处去,甚至不知他是否也有点喜欢我.....他临走时郑重其事地和我拉勾许下的约定,对他而言只是随口敷衍,还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也许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一切曾经的感受都已飘散在那个夏天“人山人海”的大树下的那片蝉鸣中。 

    不管怎么说,我终于和所有的孩子一样长大了。虽然不知道长大是在何时降临的,但是当我把头发留长的时候,我明白自己已经不是当初的小甜了——这大概都在江指导的计算当中吧?他在三年前许下的约定,竟然化为了我成长的过程。这多么不公平啊!我仿佛能听见他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偷笑。 

    再次回到“人山人海”,江指导早已不见踪影,所以我也无法亲口告诉他:小甜已经长大了,已经可以把对他的喜欢放在回忆之中...... 无论怎样,喜欢一个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吧?即使这喜欢并非刻骨铭心的,并非百分之一百的,并非像故事里那样开始和结束,而且还不能被称作“爱”——在那个从未体验过爱情,却固执的认定着绝对之爱的年纪;什么都没有付出过,却时刻准备真付出所有、也得到全部的年纪....... 

    ——孙小甜于20岁夏天 

    夏天走了又来,但是那个17岁的关于江里滚的夏天却永远不会走,就像那个关于“人山人海”永远实现不了的约定一样。

     

    fly对于感情的把握总是那么的透彻,能把最美好的感觉用文字,用漫画呈现出来。就像那些青涩的笔触一样,虽不完美,但已永恒。

     

     

     

    关于金佳和志恒的故事——

    在三年之后,终于看到了金佳和志恒故事的结局。

    不完美,不美满,不是happy ending的结局。

    小佳走了,这一次志恒没有再追着她,像所有痴情男主角一样,他等到了他的天使。

    三年之后,我翻完这一本薄薄的书 ,留下的只有模糊的关于过岁月的回忆。 

    三年可以改变什么?

    发型换了又剪,剪了又换。

    眼睛的度数一直在加深。

    由隐形换为框架,又从框架换回隐形。

    认识了不同的人,又遗失了不同的人。

    喜欢上一个又错过了另一个。 

    其实我还是这样的我,不是么。

    三年前看着金佳的天真和志恒的执着,会希望他们能在一起,能有一个happy ending。

    那时候的我如果知道了他们现在的结局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

    惊讶,抑或是坦然?

    现在看着金佳的任性,看着志恒的无奈,却只能叹息。

    现实和美好的结局究竟还是远了些,却又觉得,自己还是改变了什么。 

    金佳和志恒也是在改变的吧。 呵。改变在青春里是个多么残酷的字眼。 

    这不是我喜欢的结局,却是我喜欢的故事。 

    刚开始看这故事时候还很年轻,等看到了结局的时候,漫友都已被标签为“优秀青少年读物”,却一本也没有再买过,时光荏苒啊荏苒。

     

     

    关于500 Days of Summer——

    Tom爱上了不愿安定的Summer,Summer只是喜欢他,却不爱他。他们分手了,Tom痛苦得死去活来,一切信仰都被摧毁,他觉得Summer是他的the one,是他命中注定的唯一,是他的真爱。可是Summer遇到了她的命中注定,遇到了她的真爱,闪电的结了婚,很幸福,Tom被Summer摧毁了一切有关爱的信仰,现在Summer自己却信仰了。到最后Summer要离开了,Tom对Summer笑笑说,我是真心的希望你幸福……一切重新开始,Tom在下一次的面试中,遇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关于Summer的500天,到此结束。 

     

    从故事一开始,我就跟自己说,这很熟悉不是吗?我问自己,他们最后会在一起吗?我不想他们在一起。我希望Tom遇到了另一个人,重新开始,这才是生活。

    大团圆是不真实的。他们真的分开了,这才是现实。我猜中了这个不完美的结局,它很真实,它很鼓舞,它能告诉所有失恋的人——他不是你的真爱,不是你的唯一,你只是还需要时间。他不是你的the one。    

     

    这样的经历也许所有的人会经历,summer不爱tom,她终究是走了,一去不回头。

    tom必须一切重新开始。

     

    归根到底,我们真正爱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我们对于爱这个东西的态度只是为了自我安慰。 

    现在我爱你,所以一定是真爱,一定能地老天荒,一定可以排除万难。 

    现在我不又爱你了,那么爱情其实只是谎言,不可能有什么天长地久。 

    而当下一个人出现的时候,很有可能我们又会很没出息的回到之前的爱来爱去,死去活来。 

    这样的循环是不是很可笑。 

    有时候觉得真的不用把自己的情感分析的那么清晰透彻。 

    有的时候真的希望不用去想what are we,不用去想you love me,why?

    谁知道会不会一觉醒来就突然想恋爱了呢。

    也不用死去活来的叫喊着就是这个人,除了这个人我再也不会爱上其他人。 不用一遍一遍的唱着《没有我你怎么办》自我催眠。

     

    故事还会继续,也许以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还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

    童话故事里的happy ever after只是概论,现实中还会有很多的细节。

    可是,就像《Sex and the city》里面Charlotte说的:

    I do feel happy everyday. Well , not every minute, but, every day.

    因为When Summer is gone, Autumn is 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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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1-13

    need a reason?

    need a reason?  

    好吧,大话西游里面的终极问题,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这也是很多蒙味时期恋人的终极问题,也许成败也就在这一问了,你爱我,why? 

    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清单,来规定符合自己条件的人。不同条件的人就会有不同的标准,不管是什么标准,性格,气质,外貌,人品也许都在你清单上面。随意假设一个A,有自己的10条标准,然后A通过这些标准找传说中的ture love。那么符合这十条标准的人就能得到A,再假设一个B完美符合A的10条标准,但是满足这些标准的B不只一个,或者说为了这个A,很多人可以假装自己满足这些标准。

    很显然,按照这种说法,A按图索骥找到的ture love不会只有一个,那么这10条寻找ture love的标准是否还有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只要满足这些标准,不管一条还是十条,有多少人满足就会有多少个ture love。

    这就是传说中的ture love?

    这太让人糊涂了。你是爱这个人,还是这些标准呢?事实上现在大部分人各式各样的条件是因为人潜意识里对一段稳定的感情关系的渴望,

    到底要什么?我想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就像这些唬人的各种标准,其实一个人真正的心思从来不在所说的这些标准上,真正代表一个人潜意识内心的,实际上是平时的一举一动,神态,气质,一个人眼神里的东西才是她们真正所期望的。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我说不需要,因为等你遇到他的时候即使他不符合你的条件。

    你也会知道,他就是你的那个ture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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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1-10

    love around us

    有的爱情故事不是史诗巨著,有的不过是短篇小说,可它们同样溢满真情。

    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爱情却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

     

    有的人是死命的对你示好,不管你认为是真是假,不管你接受不接受,重要的是他觉得这样做你会过得好就行。

    这种人大多很细心,你饿的时候身边会出现吃的东西,冷的时候手边会出现外套,病的时候他主动去给你买药,陪你打针。很多你想到的想不到的东西他都会替你准备好,你有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行之有效的建议,遇到问题你第一个就会想到他。

    对于这种人,你会觉得他适合做朋友,更深点就是知己了,但绝对不是恋人。

    说白了这种人就是先把自己放低了,所以已然处于下风,人性本贱,送上门的自然不会珍惜,越对你好越是不在乎,时间久了还觉得是理所当然。

    等到哪天这个人对你不好了吧,你又开始舍不得了,开始挽留了。当你开口挽回或者稍微露出一点有希望的信号时,这种人本性心软,当然不会置之不理,于是周而复始。

    这样的人既可怜又命苦。

    你喜欢和他说话,对他说心事。

    恋爱了,幸福了,吵架了,和好了,伤心了,分手了,你都会告诉他。

    他每次都会耐心的听你讲,给你分析的头头是道,像知心大姐一样有求必应,表面上对着你微笑,可是你哪里看得到他心里的苦。不,也许不是看不到,只是选择忽视了吧。

    我就是想说,如果你知道一个人爱你,然后你又不爱这个人,你就不要折腾他了。

    别人也是有感情的人,不是你的玩物,也没有义务要一直对你好。

    你也不是瞎子,做人不能太自私,也要替别人想一下。

    所以,快刀斩乱麻,不爱就不要纠缠不清,不要给别人不必要的希望。

    要么,把话说清楚,朋友还有的做。要么,分道扬镳,不要等到以后他再一次谈起你的时候觉得自己真是眼瞎居然喜欢了那么一个人。

    利用别人对你的感情来让他对你千依百顺,这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对感情最起码的亵渎,让人所不齿。

    既然选择了暧昧必然是因为喜欢的不够,暧昧近了,感情就远了。

    暧昧不会是真情的温床,不论友情还是爱情都不会是。 

     

     

     

    有的人则是相中一个人,然后再默默的一直对他好,无论他是否知道,无论他是否在意。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看他的眼神,谈他的口气都不一样。

    就像张爱玲写给胡兰成的情书“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那眼睛跟戴了显微镜一样,对方有了一点什么动静,立马就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是佩服这样的感情的,虽然这种感情很蠢也不一定真实却也是我认为的最纯粹的感情了,记忆里十七八岁的情感带着青涩的味道,一去不返。

    因为现在的我实在是做不到这样。

    我一直认为人首先应该爱自己,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你又怎么能要求他懂得去爱别人? 

    但是现在的人最爱的都是自己了吧,为之付出全身心的爱的年纪已然渺远。

    喜欢一个人到入迷的时候,是很疯狂,也是很傻的。 

    傻瓜挺多,不过得看这个人值不值得。如果真的值得,坚持也是有价值的。

    对感情的态度不同,对爱的坚定程度也就不一样了。

    不管是怎么样的开始和结局,坦然的接受结果,细细品味过程,这才是成熟的态度。

    不要总是纠结于一些得不到的东西,到时候,得不了爱,也失去了自我,得不偿失。

     

     

    不要以为等待就一定可以换来收获,不是每个人都会给你丰收的喜悦。

    当结束的时候,无论你再怎么挽留,都是没有用的。亦舒说过这样的话:当一个男人不再爱一个女人,她哭闹是错,静默也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还是错。

    一段感情,如果有一个人想到分开,那么这段感情也必定会结束。

    好好珍惜身边的人,握在手心的才是真实。水中的月亮固然美丽却从未真正属于过你,幸福从来不具有必然性,抓得住的,才是幸福。

    是人都会有孤独寂寞的时候,享受寂寞就要付出爱情的代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想无拘无束?那就不要让别人为你牵绊。爱你,为你付出了爱和青春,你却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这不公平。

    因为爱你,他就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你给的伤害?那如果不爱你了呢?那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他爱你,不代表他就要包容你的一切,包括冷漠,包括背叛。 

    你情我愿,这才是爱情。你来了我当你不会走,你走了我当你没来过。 

     

     

     

     

     

     

    今天的风很大,我很想念你。

    又是一个北风呼啸的夜晚。这样的风让我想起那年我们在学校,那时的你我前途渺茫无望,一心只想着离开那里。

    我说,三年以后我们会在哪里?未来的模样我们都无从知晓。

    明年此时我们又在干嘛?是看世界杯,世博会,还是唱着那些青涩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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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0-24

    Love and the city

    期待已久的哈尔滨之旅即将开始,却没有了想象中的兴奋。

    我知道,有些话说的太明白了,就没意思了。但是我还是做不到隐忍,欲擒故纵。

    白羊的爱恨向来是轰轰烈烈,说一不二的。

    其实今天本是不想说什么东西的,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无病呻吟一下。

    在这个沉郁的傍晚重温了一下sex and the city电影版。

    经典永远是经典,不可复刻。

    记得前一阵国内出过一部《好想好想谈恋爱》完全脱胎于《sex and the city》竟也引得一大票人趋之若鹜,山寨力量果然强大,劳动人民的力量不可小觑。

    sex and the city,它标志着我某一段特殊的记忆,与曾经的故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代表着一段不成熟的感情,一些幼稚的过去。

     

     

     

     

    性事之后你想一整晚都被他拥抱着对吗?

    你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吗?

    我在起身离开前得抱她多久?

    三十秒够了吗?

    你看,三十秒和一整晚,这就是区别。

    (How long do you want to be held after sex?

     Whole night, right?

    What men think is that how long do I have to hold her before I can get up and leave?

     Is thirty seconds enough?

    You see, thirty seconds and a whole night, that’s the difference.)

    ————————————————————摘自欲望都市

     

     

     

    有种男人,他们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却又充满着致命的吸引力,被称为“四不男人”。

    这种男人是天生的么?

    当然不是,而每一个“四不男人”又有着各自的故事了。

    让我们来看看在《sex and the city》里最纠结的一对儿,Carrie和Big吧。

    我记得当一开始Carrie刚刚认识Big的时候,曾经在进家门之前问过他,

    ——"Have you ever been in love?"

    而他的回答是,

    ——"Abso-ing-lutely"
      
    这个回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Big不是从没有向人敞开过心扉,而是当他这么做之后,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以至失望而不再相信。

    有时候男人比女人更加的脆弱、禁不起伤害。

     

    其实,我们都怕受伤害,对于无法预知的未来不能做出任何承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害怕。

    对于一段无法预知的感情,害怕自己陷得越深,就会在对方要离去时受到越大的伤害。

    因为受过伤,吃过苦所以选择远离,因为认为这样远离让心会更安全,所以选择“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其实这是代表了男人人性中自卑而且脆弱的一面。他们没有信心能驾驭未知的东西。

    “四不男人”,其实也挺可怜的。

    Carrie和Big是同一类人,他们都受过伤害,都有着复杂而不可知的过去,都在寻觅着什么,并且都不肯轻易的给出承诺。

    不同的是,Big比Carrie更为自卑并且脆弱所以也更为自私,受伤更深的一直是Carrie。


    不过就像任何浪子回头金不换的老套桥段一样,人总是在过尽千帆后才发现最初的才是最好的。

    到了最后,Big终于明白了his the one is Carrie.

    也终于承认了他一直以来都是爱着这个代表着不可确定的女人的。

    我不知道这是否代表着他已经治愈了自己习惯性关闭内心的毛病,但至少是一个好的开始。

    也许每一个“四不男人”都需要一个像Carrie一样的姑娘来带给他新生吧。

     

    有人一直问我为什么不喜欢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

    因为我知道那代表着太多的诱惑,我没有把握禁得起诱惑,所以我选择远离。

    爱情在北京,上海这样纸醉金迷的大城市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先有sex还是先有love对大多数人来说永远都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可是对某些人来说,没有爱,怎样才能从内心微笑?

    没有感情的拥抱和亲吻真的可以给人带来温暖吗?

    我明白我要的是什么。

    如果我在这里发誓,永远也不会因为年纪或者别人的看法而对自己的感情退而求其次,会被说成幼稚或者固执吗?

    whatever.

    who cares!

     

     

    一个城市总有着自己的故事。

    沈阳的历史我读了4年或许还要继续读下去。

    哈尔滨的故事,我只是个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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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0-22

    七年

    七年前。

    这个时候的你,在干什么?

     

     

    有个小孩,手伸进上窄下阔的花瓶里拔不出来,母亲没有办法只能把花瓶打碎,虽然那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最后她发现孩子手心里紧握着一枚一元硬币,因为他握成了拳,所以手会卡在花瓶里。

    很多事情未明真相的时候都是盲目的。

    命运安排你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一个人,错了,于是改,让他在正确的时刻离开你。就这么简单。

    你问我,怎样才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

    我知道现在让你放手确实不容易。

    所谓“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这样说的庄子,古往今来,也就那出了那么一个。

    但如果我告诉你,什么都不用做,你自然就会放弃并且遗忘,你信不信。



    早前曾读过一篇文章,说人体细胞新陈代谢有各自的周期,每三个月就会替换一次,旧的细胞死去,新的细胞诞生,新代替旧。将一身细胞全部换掉的话,历时七年。

    也就是说,在生理上,我们每七年就是另外一个人。七年一个周期,周而复始。你就是你,你也不是你。

    很多事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象我们的身体,七年,全部换掉,一点旧的都没有,永远活在新陈代谢中,生一秒,新一秒。

    每一秒,都在变化。而我们,其实并不是我们。记忆里的曾经,也已不能复刻。

    遗忘是人的天性,总有一天,你会再想不起他。我们的躯体日复一日更新,相信记忆同样无法逃过。

    七年一清空,前尘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再多重峦迭嶂,也阻挡不了来自生命本质的潜流。

     

     

    我花了一个白天和两个晚上想七年前此时的我,我想不起来了。

    也许,有时候遗忘真的就是不知不觉中做到的吧。

    冬天来了,我要猫冬。长出厚厚的脂肪,六块肌,我们明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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